关于开展2013-2014年国家助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3-1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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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二级学院:

为激励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成长成才,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3年普通高校本专科生国家奖助学金评审推荐工作的通知》(皖教秘〔2013345号)以及安徽新华学院国家助学金评选等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现将我院2013-2014年国家助学金评选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依据

评选工作严格按照《安徽新华学院国家助学金实施与管理办法》的文件精神。

二、参评对象

1、我院全日制本、专科在校生中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含2013级新生和2014届毕业生)

2、五年制高职的学生只有第四年和第五年可以申请国家助学金。

三、资助标准

分为三个档次:特殊困难、困难、一般困难,资助金额分别是4000元、3000元、2000元,比例原则上为121。根据实际情况,国家助学金评审人数可略高于学校分配的名额,超出部分不能大于总人数的10%。各二级学院在往班级确定名额之前,也要先划分好标准档次和名额。

四、评选名额:见附件1

五、评选工作具体要求

1、各经办人员务必要先认真研读《学生手册》中的规章制度,明确评选流程。

2、在进行助学金评选时,各班级要召开专题班会,客观公正地向同学们说明本次评选的依据和标准,并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组织评选工作,及时填写《2013年下半年奖助学金评选班级评议会记录表》,学生处将对班会组织和落实情况进行检查。

3、申请助学金的学生必须在当年贫困生库当中。

4、各二级学院在评选过程中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按评审条件和评审程序进行评选,自觉接受师生监督,杜绝出现弄虚作假行为。

5、各二级学院在评选过程中,要严肃慎重对待学生意见,对于学生反映的情况,要虚心听取,认真调查,全面了解真实情况,稳妥地处理好疑异问题。

6、各二级学院在上报推荐名单时,要严格按照学生处发的表格填写,不需美化表格,切勿随意更改表格属性和格式;各辅导员、二级学院要严格审核推荐表中学生的身份证号码、学号、银行卡号等信息。

7、因助学金分档次,因此务必要注意在金额上不能超支。

8Excel表格填写要求:

“学生姓名”一列填写时字符与字符之间不应有空格,如学生姓名为张三应输入“张三”,不应输入“张  三”;“公民身份证号码”一列填写时应注意将单元格格式设置为文本型;“民族”一列填写简称,如为汉族则填写“汉”;“入学年月”一列填写时应将单元格格式设置为日期型,类型为“20XXX月”,例如“20139月”。

9、国家助学金是用来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的,如事后查实获资助的学生有以下行为的,学院有权作出调整,并根据具体情况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a、评选中存在拉票现象的;

b、班级存在同学私下要求和允诺评选利益的;

c、将助学金用于请客、吃饭、酗酒、抽烟和泡网吧等非助学消费的;

d、评议程序与结果不合理的;

e、其他不符合程序和规定的做法及现象。

七、报送材料及时间:

《国家助学金申请表》报送纸质表、《国家助学金名单备案表》需同时报送纸质版和电子文档。材料报送时间:1167,系统录入完毕的时间:117日下班前

各种表格纸质材料请至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领取。

学生处联系人:娄容榕,电话:65872718,电子材料均发送至学生处娄容榕OA

 

附件1:名额分配表

附件2:流程

附件3:国家助学金评选办法

附件42013-2014学年助学金评选班级评议会记录表

附件5:国家助学金申请表

附件6:普通高等学校国家助学金评审情况备案表

附件7: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3年普通高校本专科生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皖教秘2013345号)

 

 

 

安徽新华学院学生处

二〇一三年十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