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普通门诊报销流程 

发布日期:2014-03-13
分享:

下列情况的普通门诊不予报销

1)擅自外出就医发生的医疗费用。

2)休学期间发生的普通门诊医疗费用。

3)健康体检、免疫接种、健康(心理)咨询等公共卫生服务所发生的费用。

4)住院医疗报销以大学生医保为第一报销单位,保险公司作为社保后的二次报销,如无社保凭证,保险公司则不予报销。

5)因打架、斗殴、酗酒报销、自残及其他违法和违纪行为造成的伤害。

6)先天性疾病或生理缺陷的康复与治疗,如:腋臭、包皮过长、白癜风、汗斑、鼻息肉(慢性鼻炎)、癫痫、心理疾病等;医学美容;进校前已患有的一般慢性疾病的门诊医疗费用。

7)医疗保险机构鉴定为大学生门诊特殊病的,不享受学校制定的疾病门诊待遇。

 

门诊所需材料:校医院病历、发票(病例与发票日期要一致)、药品清单、如有放射费需提供拍的片子或报告单、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银行卡正反面复印件(写明姓名、联系方式)。

其中疾病门诊存在50元免赔金,即金额达到50元以上才予以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