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7-2018学年第一学期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0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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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7-2018学年第一学期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为促进学生德、智、体、能等方面全面发展,及时、客观地反映学生在该学期的综合表现,同时为学生推优入党、奖助学金评定等各种提供参考依据,根据《安徽新华学院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办法》,经研究,现决定开展我院2017-2018学年第一学期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测评对象:具有正式学籍的全日制在校本专科学生(不含2018届毕业生)
    二、测评时间
    2018年3月19日---3月29日
    三、相关要求
    1、学生综合素质测评是一项关系到每位学生切身利益的工作,是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的重要抓手,是学生评奖、评优工作的重要依据,因此做好此项工作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开展此项工作时,请各二级学院思想上要高度重视,务必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并确保有序进行。
    2、在各级、各类学生组织中工作表现良好的学生,可在综合素质测评中加分。具体加分规定,见附表《奖励量分表》。各学生组织自行复印加分证明,填写好以后,由学生本人交给班级测评小组。学生务必在3月21日之前将加分证明送达班级或测评小组,以不影响班级测评。加分证明必须由指导老师开具,或指导老师必须清楚每位学生的加分情况,加分证明必须加盖学校部门公章(如总务处助理团学生的加分证明,必须盖总务处公章,助理团公章没有效力)。
    3、学生干部所加分数需根据学生表现情况进行评定,干事享受加分者必须要非常优秀,在组织中表现很好,要保证公平、公正、公开,所加分数客观真实,不符合加分条件的学生不予加分。
    4、对于校级和院级学生组织成员的加分,综合测评小组、辅导员可结合该生平时在班级的综合表现,给予全加、减加甚至不加。
    5、为鼓励学生社团的发展,精品社团的学生干部加分标准参考校级学生干部(见奖励量分表)。
    6、测评结果在班级公示3天(见附件7),公示期间,如学生有异议,班级测评小组、辅导员、二级学院需进行核实和确认,同时做好相关记录。
    7、测评结果公示期满,以二级学院为单位汇总,并于2018年3月29日(周四)前统一报于学生处解寒静老师。
    报送材料:《综合素质测评班级汇总表》的纸质版和电子版。
    注意事项:此次综合素质测评请各二级学院严格按照文件要求执行,所有原始材料由二级学院存档备查,不再统一报送学生处,学生处将安排专人对材料情况进行抽查,对测评结果进行随机走访,以确保测评结果的公开、公正、公平。
    特此通知。

 


安徽新华学院学生工作处
2018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