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1-2012学年第二学期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工... 

发布日期:2012-0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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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二级学院:

为了做好学生思想教育与管理工作,促进学生德、智、体、能等方面全面发展,及时、客观地反映学生在该学期的各方面表现,同时为评优、评定奖学金、推优入党、推荐毕业生就业等工作提供可靠的参考依据,根据《安徽新华学院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办法》(修订),经研究,现决定开展我院2011-2012学年第二学期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工作。具体如下:

一、测评对象:2012级新生班以外的统招学生

二、测评时间

201296-9月17

三、相关要求

1、学生素质综合测评是一项关系到每位学生切身利益的工作,是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的重要抓手,是学生评奖、评优工作的重要依据,因此做好此项工作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开展此项工作时,请各二级学院思想上要高度重视,务必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并确保有序进行。

2、在各级、各类学生组织中工作表现良好的学生,可在综合素质测评中加分。具体加分规定,见附表《奖励量分表》。各学生组织自行复印加分证明,填写好以后,由学生本人交给班级测评小组。学生务必在912之前将加分证明送达班级或测评小组,以不影响班级测评。加分证明必须由指导老师开具,或指导老师必须清楚每位学生的加分情况加分证明必须加盖学校部门公章(如总务处助理团学生的加分证明,必须盖总务处公章,助理团公章没有效力)。

3、学生干部所加分数需根据学生表现情况进行评定,干事享受加分者必须要非常优秀,在组织中表现很好,要保证公平、公正、公开,所加分数客观真实,不符合加分条件的学生不予加分。

4对于校级和院级学生组织成员的加分,综合测评小组、辅导员可结合该生平时在班级的综合表现,给予全加、减加甚至不加。

5、为鼓励学生社团的发展,精品社团的学生干部加分标准参考校级学生干部(见奖励量分表)。

6、测评结果在班级公示3天,公示期间,如学生有异议,班级测评小组、辅导员、二级学院需进行核实和确认,同时做好相关记录。

7、测评结果公示期满,以二级学院为单位汇总,并于2012918(周二)统一报于学生处李彩平老师。报送材料:《综合素质测评班级汇总表》的纸质和电子版本。

特此通知

 

附件:1. 安徽新华学院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办法

      2. 新华学院学生素质综合测评班级汇总表

      3. 学生测评表

4. 奖励量分表

5. 处罚量分表

6. 加分证明

 

 

  安徽新华学院学生工作处

二〇一二年九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