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安徽新华学院2012年度“星光灿烂”十佳大... 

发布日期:2012-1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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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二级学院:

为了贯彻落实全省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会议和校党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意见》文件精神,进一步推动校园文明建设和校风建设,营造健康、文明、积极、和谐的校园氛围。学校将开展“安徽新华学院十佳大学生”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宗旨

通过评选树立一批我校大学生先进典型,鼓励、引导我校学生奋发图强,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积极投身各项有积极意义的社会、科学活动,践行当代大学生的核心价值观。

二、组织机构

由学生处、团委、办公室、教务处、招就办、各二级学院组成“安徽新华学院十佳大学生”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小组成员具体如下:

  长:张可

副组长:倪 

  员:朱兆健、马  琪、方纯洁、汪俊东、李  洁、宋  翊、余立新、操宏华、钱颜娇、朱诵贵、王  飞、郑  锋、计  勇、邵  玲、贺行佳、程宏云

三、评选对象

评选活动面向全校,个人和集体均可参评,评选方法采用本人自荐、师生推荐相结合的方式,依照评选类别进行推荐。

四、评选标准

要求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在全院范围内评选出“学习之星”、“科创之星”、“创业之星”、“志愿之星”、“实践之星”、“自强之星”、“感恩之星”、“文明之星”、“环保之星”、“文体之星”各1名入选“星光灿烂“安徽新华学院十佳大学生,另评选“安徽新华学院优秀大学生”(十佳大学生提名奖)30名。

五、评选办法:

1、推报"星光灿烂安徽新华学院十佳大学生候选人。各二级学院按照个人自荐和组织推荐相结合的原则,组织推荐可以是班级、党团组织、学生社团、学生会、助理团等,组织推荐的候选人须在组织内进行学生评议,并形成推荐意见送有关二级学院内进行初评。二级学院需对推报人员在本学院范围内公示不少于2天,各二级学院推荐的候选人不得超过10人,原则上一个类别不超过1人,并于1224前将推荐材料报送评选领导小组。

推荐材料包含:(1)报名推荐表;(2)“星光灿烂”安徽新华学院十佳大学生候选人推荐情况汇总表;(3)被推荐人2000字事迹材料及300字事迹简介;(4)事迹材料中涉及到的主要奖项证书复印件和相关印证材料,反映个人事迹或学习生活情况近期彩色照片1张及2寸免冠照片1张。

2、召开评议会议。根据各学院候选人推荐和公示情况,评选领导小组召开评审会议,按照“学习之星”、“科创之星”、“创业之星”、“志愿之星”、“实践之星”、“自强之星”、“感恩之星”、“文明之星”、“环保之星”、“文体之星”10个类别,每类确定4名,共计40名“安徽新华学院十佳大学生”正式候选人,并将候选人有关情况在校园网页上公示。

3、组织评审团投票。组织学院办公室、学生处、招就办、科研处、思政部、公共课程部、教务处、素质教育研究中心有关人员组成评审团对候选人投票,评审团投票结果将作为最终的评审结果。评审团成员名单将提前在学院网站上公布。

4、审定表彰人选。评选办公室将根据学生投票和评审团投票结果审定“安徽新华学院十佳大学生”人选和“安徽新华学院十佳大学生提名奖”人选,由学院下发文件及证书,并召开大会进行表彰。

5、宣讲工作。学校将组织 “安徽新华学院十佳大学生”获奖代表在全校范围内积极进行事迹宣讲。

六、评选要求

1、做好评选的组织发动。各二级学院要高度重视,组织力量积极做好宣传发动工作,要让活动覆盖我校全体学生,并把对学生的思想引领工作贯穿于活动的全过程。

2、认真做好推荐评选工作。在推荐候选人工作中,各二级学院要严格按照“公平、公正、公开”和“宁缺毋滥”的原则,严格履行相关程序,认真填报有关材料,扎实做好推荐工作。在组织学生投票工作中,各二级学院要认真组织学生学习候选人事迹,本着严肃、认真的态度进行投票,并按时将投票结果和选票报送评选办公室。

3、注重宣传报道。本次活动将在校园网全程跟踪报道,各二级学院应充分利用广播、网络、海报、展板、横幅等途径,广泛宣传,积极营造良好的活动氛围,努力扩大活动的影响力。

学生处联系人:凌晨、李彩平 ,电话:65872718

 

 

附件1:安徽新华学院2012年度“星光灿烂”十佳大学生报名推荐表

附件2“星光灿烂”安徽新华学院十佳大学生候选人推荐情况汇总表

 

 

                                               安徽新华学院学生工作处

              二一二年十二月十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