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学字【2012】5号 关于评选2012年安徽省级和校级... 

发布日期:2012-0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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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2012年安徽省级和校级品学兼优毕业生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根据省教育厅、省人事厅《关于印发<安徽省普通高等学校品学兼优毕业生评选办法>的通知》(教学〔20047)、《关于报送2012年安徽省普通高等学校品学兼优毕业生名单的通知》(皖教学函[2012]2号)和《安徽新华学院优秀学生评选办法》文件精神,我院将于近日组织开展2012年省级和校级品学兼优毕业生评选工作。现将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时间:2011220日—310

二、评选条件

(一)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政治上积极要求进步。

2、遵纪守法,品德高尚,诚实守信,艰苦朴素,作风正派,在同学中起表率作用。

3、学习勤奋刻苦,成绩优良。

4、积极参加社会工作和社会实践活动,关心集体,热心为同学服务。

5、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身心健康。

6、在校期间获“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等荣誉称号的和获得奖学金次数多的学生,优先评选。

(二)具体要求

1、无无故旷课现象,各类出勤率达98%以上。

2、本学年内未受任何纪律处分。

3、至少获得过一次等级奖学金。

4、最后一学年考试课成绩优秀(担任学生干部期间的成绩良好及以上),考查课全部及格。

(三)省级双优生要在校级双优生条件基础上择优推荐。

三、评选比例

省级双优生评选比例(分本、专科):

序号

二级学院

12年本科毕业生

本科双优生名额

12年专科毕业生

专科双优生名额

总名额

备注

1

商学院

261

8

664

13

21

 

2

土木与环境工程学院

265

8

439

9

17

 

3

电子通信工程学院

294

9

432

9

18

 

4

信息工程学院

199

6

434

9

15

 

5

外国语学院

192

6

379

8

14

 

6

动漫学院

117

4

287

6

10

 

7

药学院

129

4

213

4

8

 

8

文化与新闻传播学院

138

4

129

3

7

 

 9

国际教育学院

0

0

 

 

合计

1595

49

2977

61

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