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参加2011全省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中发[2004]16号)及全国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座谈会精神,认真落实《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教育部令第24号)要求,积极响应中共安徽省委教育工作委员会《关于开展2011年全省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评选活动的通知》(皖教工委函[2012]30号),进一步加强学院辅导员队伍建设,宣传表彰一批长期以来特别是2011年度有突出表现的优秀辅导员,发挥先进典型的引领和示范作用,更好地调动学院辅导员工作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现组织全院辅导员参加安徽省“2011全省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评选活动。 请各二级学院于3月2日上午10点前选送1名优秀辅导员(包含专、兼职辅导员,见附件3),将报名表、事迹材料、数码照片等相关纸质、电子材料送交至学生处凌晨。学院将组织专家评审,报送院长办公会通过后,推荐1名优秀辅导员参加全省评选。报名条件及报名材料详见附件1。 附1:关于开展2011全省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评选活动的通知 附2:2011全省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评选报名表 附3:关于界定专职辅导员、一线专职辅导员、兼职辅导员、班主任范围的说明 附4: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 安徽新华学院学生工作处 二〇一二年二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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