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学字【2012】8号 关于组织参加2011全省高校辅导... 

发布日期:2012-0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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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参加2011全省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中发[2004]16号)及全国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座谈会精神,认真落实《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教育部令第24号)要求,积极响应中共安徽省委教育工作委员会《关于开展2011年全省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评选活动的通知》(皖教工委函[2012]30号),进一步加强学院辅导员队伍建设,宣传表彰一批长期以来特别是2011年度有突出表现的优秀辅导员,发挥先进典型的引领和示范作用,更好地调动学院辅导员工作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现组织全院辅导员参加安徽省“2011全省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评选活动。

请各二级学院于32日上午10前选送1名优秀辅导员(包含专、兼职辅导员,见附件3),将报名表、事迹材料、数码照片等相关纸质、电子材料送交至学生处凌晨。学院将组织专家评审,报送院长办公会通过后,推荐1名优秀辅导员参加全省评选。报名条件及报名材料详见附件1

 

 

1:关于开展2011全省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评选活动的通知

22011全省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评选报名表

3:关于界定专职辅导员、一线专职辅导员、兼职辅导员、班主任范围的说明

4: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

           

 

 安徽新华学院学生工作处

一二年二月二十七日

 

附件: 1、 附件1:关于开展2011全省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评选活动的通知(3月8日前报送)皖教工委函〔2012〕30号.pdf
2、 附件2:2011全省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评选报名表.doc
3、 附件3:关于界定专职辅导员、一线专职辅导员、兼职辅导员、班主任范围的说明.doc
4、 附件4: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