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学字【2012】34号 关于排查存在大病安全隐患和心... 

发布日期:2012-0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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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排查存在大病安全隐患和心理隐患学生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为了解我院学生身体素质和心理健康状况,特别是掌握存在安全隐患病史以及严重心理问题的学生信息,按照学院要求,请各二级学院针对全体学生的身心健康状况开展一次全面排查。

1、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病史,如患哮喘病、心脏病、癫痫病、肺结核等学生,须及时报送该类学生信息至学生处备案。 各二级学院分管秘书919上午1000将《存在安全隐患学生信息汇总表》(见附件1)发至学生处凌晨OA,并给予此类学生重点关注。

2、若发现存在以下心理问题倾向的学生信息,应做好提前预防、随时跟踪和及时干预工作。并及时报送该类学生信息至学生处心理中心备案。 各二级学院分管秘书919上午1000将 《存在心理隐患学生信息汇总表》(见附件2)发至学生处凌晨OA,并给予此类学生重点关注。

心理隐患类型包括:

(1)性格过于内向、孤僻、偏激等;

(2)因感情受挫、失恋,出现长时间情绪低落,不能自我调节者;

(3)因家庭发生重大事故,导致学生情绪不稳定;

(4)经同学反映最近有轻生、自杀念头;

(5)曾被诊断过重性神经症,或出现过精神问题,如:抑郁症、疑病症、精神分裂症等。

特此通知

附件1存在安全隐患学生信息汇总表

附件2:存在心理隐患学生信息汇总表

安徽新华学院学生工作处

一二年九月十日

附件: 1、 附件1:2012(下)安全隐患学生信息汇总表空白模板.xls
2、 附件2:2012(下)心理隐患学生信息汇总表空白模板.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