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根据教育部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关于做好2013-2014学年度普通高校退役士兵学费资助申请审核及材料报送工作的通知》(教助中心〔2013〕78号)、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关于做好2013-2014学年度普通高校退役士兵学费资助申请审核及材料报送工作的通知》(皖教助函〔2013〕64号)要求,现就做好我校2013-2014学年度退役士兵学费资助申请审核及材料报送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
本次资助对象指的是:从部队退役后来我校上学的新生。
以下学生不享受本资助政策:在校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后复学的学生不享受该政策资助;大学专科生毕业后入伍,退役一年后没有参加高考而是通过专升本考试考上本科的,本科或以后阶段不享受该政策资助;学生按照学年进行申请,每次只能申请当年的学费资助;学生在所申请学年应为在校生。
二、报送材料
1.各二级学院要积极组织自愿提出申请且符合资助条件的学生如实填写《2013-2014学年度普通高等学校退役士兵学费资助申请表》(附件)。根据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要求,今年开始使用新版《申请表》,旧版《申请表》不再使用。
2.请各二级学院将学生填写的《申请表》(纸质版两份)加盖公章,于
三、相关要求
1.各二级学院应高度重视退役士兵教育资助工作,认真解读、把握政策要点,加大宣传力度,尤其着重于新生退役士兵教育资助工作,使国家这一惠民政策深入人心。
2. 请二级学院把握时间节点,妥善安排相关工作。电子材料请通过OA系统报送。
院资助管理中心联系人:娄容榕。联系电话:65872718。
安徽新华学院学生工作处
二〇一三年八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