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校园夜间学生安全管理的通知 

发布日期:2008-1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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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经学院值班人员检查发现,晚间学生公寓熄灯后仍有少数同学滞留校园(非公寓内)、翻窗外出、晚归和夜不归宿等现象,存在着较大的安全隐患,为加强我院校风建设,维护正常的教学和生活秩序,保障同学们人身财产安全,根据《安徽新华学院学生违纪违规处分管理规定》,经研究,决定针对夜间有同学滞留校园等安全问题进行检查,具体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为严肃校纪、优化校风,维护校园安全稳定,进一步增强同学们的自我安全防范意识,促进同学们自觉遵守学院的作息制度,杜绝出现晚间公寓楼熄灯后滞留校园等现象,依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安全教育及管理暂行规定》及《安徽新华学院学生违规违纪处分管理规定》文件精神,特制定本方案。

二、宣传教育

1、班级:20081114之前,辅导员召开专题班会,就学生夜间安全问题加强宣传教育,为了人身、财产安全,须提高安全防范意识,自觉遵守学校的作息制度,杜绝晚间公寓楼熄灯后滞留校园等现象,违者视其情节将给予警告及以上处分。

2、二级学院:各学院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做好本学院的宣传教育工作,组织相关力量加强本学院的检查工作。

3、学生处:将召开各二级学院工作会议,传达布置该项工作。并联合总务处组织召开公寓辅导员及宿管中心负责同志会议,要求各楼工委与宿管员配合做好监督管理工作,发现以上违规现象须做好详细记录。学生处、保卫处将定期公布各学院学生在检查中未能遵守学院制度的情况。

4、保卫处:加强值班巡逻,对夜间滞留校园等学生进行认真检查和详细记录。

5、团委:组织召开所属各学生组织会议,强调要求针对夜间公寓楼熄灯后仍有部分同学滞留校园等问题,学生干部要以身作则,带动引导广大同学自觉遵守学校作息制度,维护学生及校园安全稳定。

三、检查方式

保卫处、学生处将联合开展检查工作。

四、检查时间:20081114日晚开始,每晚2300-次日凌晨500

五、检查范围:校园内各区域,重点检查人工湖附近等较偏僻区域

六、检查要求:

1、充分利用校园里安装的电子监控设备,如发现有熄灯后仍滞留校园等情况,现场劝回,并做好详细记录(见附表)。

2、检查中夜间滞留校园等学生须配合检查老师如实登记有关信息,不得以各种理由拒绝提供,否则,将从重处理。

3、将检查记录及时报至学生处,学生处反馈至二级学院,二级学院在调查核实后及时予以处理,情节严重者交由学生处处理。

 

学生处   保卫处

〇〇八年十一月十日

附:校园夜间安全检查情况记录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