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清明节放假学生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1-0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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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二级学院:

2011年清明节即将来临,为了使同学们度过一个安全、文明、愉快的假期,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放假时间

43号——45

二、加强学生假期的安全教育和管理

(一)放假前要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工作。要求学生树立 “安全第一”的思想,强化对人身财产安全的防范意识,了解和学习基本的安全常识,防止被骗、被盗、车祸、火灾、传染疾病、食物中毒等事故发生,严禁学生到校园内外的湖泊、水库等危险场所游泳。提醒学生尽量避免单独外出,尤其是女生,外出时务必结伴而行。

(二)学生离校前,要整理并妥善保管好自己的物品,做好教室、宿舍卫生清洁工作。不要在宿舍内存放现金、笔记本电脑及其它贵重物品,关闭各种电源,并关好门窗,注意防火、防盗。

(三)假期原则上不组织校外各种活动,如经学校批准举办的各类短训班或集体外出活动的单位,安全工作一律由主办单位自行负责。未经批准的短训班或集体外出活动的单位,如出现事故,将追究主办单位负责人的责任。

(四)学生自行组织的外出活动和旅游,要求学生事先要征得家长同意,加强自我防范和自我保护意识。遇事要冷静,不争强好胜,出言要谨慎,要通过正当途径保护自己;不单独外出旅游,不要与不熟悉的人员外出旅游,不到人员过于拥挤或未开发的区域游玩;外出游玩时特别注意山上安全与水上安全。

(五)引导学生讲文明,树新风,引导学生抵制封建迷信活动和祭扫陋习,提倡文明祭扫新风尚,不参与封建迷信活动,不过量饮酒,不参加非法传销等非法组织,坚决杜绝“黄、赌、毒”,度过一个有意义的、充实的假期。

(六)严格请销假制度。假期结束后,要对学生到课情况严格检查,发现问题要及时上报、处理。学生处在放假前后将对各二级学院出勤情况进行抽查。

(七)各二级学院应做好学生欠费催缴工作,要加大欠费催缴宣传和教育力度。

(八)重点做好学生公寓安全工作:

1.第一个返回宿舍的同学,要及时将挂锁收入室内,妥善保管。就寝及寝室无人时应关好门窗,贵重物品、存折、银行卡等应妥善保管,严防外人入室作案。

2.人离寝室及时锁门,保管好寝室钥匙,不随意借给他人使用,宿舍内不准留宿外人。

3.任何人以任何名义在公寓内推销任何产品,均属诈骗。一旦发现可疑人员,尤其是冒充学校工作人员及在公寓推销人员,应及时向宿舍管理员报告。

4.学生公寓内严禁使用大功率电器。

5.公寓辅导员、管理员要进一步加强学生公寓的严格管理,严格执行晚查房、大件物品外出和外来人员出入登记制度。对检查发现夜不归宿学生要及时反馈相关二级学院核实处理。

(九)学生在放假期间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校规校纪,严禁赌博、打架斗殴等一切不良行为,要积极参与健康有益的活动,自觉维护学院声誉,展示大学生应有的精神风貌。

(十)清明假期,学管值班工作正常进行,值班男教师住5#公寓楼102室;女教师住10#公寓楼101室。值班时间为:上午8:00至次日上午8:00。各二级学院也应根据实际,做好本学院假期值班安排。

三、要求

1.安全教育工作关系到每位学生的切身利益,关系到学院的安全稳定大局,各二级学院思想上务必要高度重视,协调一致,真正把学生假期安全教育与管理工作落到实处。

2 . 加强清明节期间值守制度,各二级学院安排好假期值班人员,保持通讯畅通,确保信息及时有效上传下达。

3.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尽力消除一切安全隐患,力争让每一位同学都能够安全、文明的离校、返校,使同学们度过一个安全、和谐、愉快的假期。

                                                        安徽新华学院学生工作处

                                                        二〇一一年三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