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2-2013年国家助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为激励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成长成才,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3年普通高校本专科生国家奖助学金评审推荐工作的通知》(皖教秘〔2013〕345号)以及安徽新华学院国家助学金评选等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现将我院2012-2013年国家助学金评选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依据
评选工作严格按照《安徽新华学院国家助学金实施与管理办法》的文件精神。
二、参评对象
1、我院全日制本、专科在校生中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含2013级新生和2014届毕业生)
2、五年制高职的学生只有第四年和第五年可以申请国家助学金。
三、资助标准
分为三个档次:特殊困难、困难、一般困难,资助金额分别是4000元、3000元、2000元,比例原则上为1:2:1。根据实际情况,国家助学金评审人数可略高于学校分配的名额,超出部分不能大于总人数的10%。各二级学院在往班级确定名额之前,也要先划分好标准档次和名额。
四、评选名额:见附件1。
五、评选工作具体要求
1、各经办人员务必要先认真研读《学生手册》中的规章制度,明确评选流程。
2、在进行助学金评选时,各班级要召开专题班会,客观公正地向同学们说明本次评选的依据和标准,并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组织评选工作,及时填写《2013年下半年奖助学金评选班级评议会记录表》,学生处将对班会组织和落实情况进行检查。
3、申请助学金的学生必须在当年贫困生库当中。
4、各二级学院在评选过程中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按评审条件和评审程序进行评选,自觉接受师生监督,杜绝出现弄虚作假行为。
5、各二级学院在评选过程中,要严肃慎重对待学生意见,对于学生反映的情况,要虚心听取,认真调查,全面了解真实情况,稳妥地处理好疑异问题。
6、各二级学院在上报推荐名单时,要严格按照学生处发的表格填写,不需美化表格,切勿随意更改表格属性和格式;各辅导员、二级学院要严格审核推荐表中学生的身份证号码、学号、银行卡号等信息。
7、因助学金分档次,因此务必要注意在金额上不能超支。
8、Excel表格填写要求:
“学生姓名”一列填写时字符与字符之间不应有空格,如学生姓名为张三应输入“张三”,不应输入“张 三”;“公民身份证号码”一列填写时应注意将单元格格式设置为文本型;“民族”一列填写简称,如为汉族则填写“汉”;“入学年月”一列填写时应将单元格格式设置为日期型,类型为“20XX年X月”,例如“2013年9月”。
9、国家助学金是用来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的,如事后查实获资助的学生有以下行为的,学院有权作出调整,并根据具体情况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a、评选中存在拉票现象的;
b、班级存在同学私下要求和允诺评选利益的;
c、将助学金用于请客、吃饭、酗酒、抽烟和泡网吧等非助学消费的;
d、评议程序与结果不合理的;
e、其他不符合程序和规定的做法及现象。
七、报送材料及时间:
《国家助学金申请表》报送纸质表、《国家助学金名单备案表》需同时报送纸质版和电子文档。材料报送时间:11月6、7日,系统录入完毕的时间:11月7日下班前。
各种表格纸质材料请至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领取。
学生处联系人:娄容榕,电话:65872718,电子材料均发送至学生处娄容榕OA。
安徽新华学院学生工作处
二〇一三年十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