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
各二级学院、各单位: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思政司关于举办第十届中国大学生年度人物评选活动的通知》(皖教秘思政[2015]5号)文件精神,经过各二级学院推荐,学生处初审,校级评审,领导审核后决定推荐药学院金慧敏参加第十届中国大学生年度人物安徽省候选人评选,现将结果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15年1月30日至2月2日,如对所公示的个人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间向学生处反映(联系人:武艺;内线: 2787)。
特此公示!
学生工作处
二〇一五年元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