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根据《安徽省普通高等学校品学兼优毕业生评选办法》,按照规定的比例和条件,开展今年普通高等学校品学兼优毕业生推荐工作。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对各单位推荐名单进行了认真审核、公示,经研究,决定批准我校王丹丹等147位同学为“2016年安徽省普通高等学校品学兼优毕业生”。
各二级学院要加强对品学兼优毕业生事迹的宣传教育,培养学生创新意识和“担当”精神,传播社会正能量;希望被评为品学兼优的毕业生要珍惜荣誉,奋发有为,为实现伟大的“中国梦”作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附件:《安徽省教育厅 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批准滕越等8292位同学为2016年安徽省普通高等学校品学兼优毕业生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