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中发[2004]16号),《高等学校辅导员职业能力标准(暂行)》(教思政[2014]2号)的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树立辅导员先进典型,宣传辅导员先进事迹,展示我校辅导员队伍建设优秀成果,激励广大辅导员认真履行立德树人的崇高使命,推进辅导员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建设,组织参加全国民办高校学生工作者联席会举办的第二届全国民办高校优秀辅导员评选,现面向全校学工人员开展“第二届全国民办高校优秀辅导员”候选人评选活动。
请各二级学院参照附件1的评选标准动员学工人员(行政秘书、学管秘书均可)积极申报,择优推荐候选人,每个二级学院最多不超过2人,并于3月15日下午4点前以学院为单位将优秀辅导员候选人报名表(附件2)纸质稿电子稿、汇总表(附件3)纸质稿和电子稿报送至学生处王强亚,学校将组织专家评审,报送校领导审定通过后,推荐优秀辅导员参加全国评选。
附件1:《关于开展评选第二届全国民办高校优秀辅导员的通知 》
附件2:第二届全国民办高校优秀辅导员评选推荐表
附件3:安徽新华学院推荐参加第二届民办高校优秀辅导员评选候选人情况一览表
安徽新华学院学生工作处
二〇一七年二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