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设立“成长 服务”、“安全教育”两项校级辅导... 

发布日期:2017-0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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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二级学院、各单位、各部门:

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和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的文件精神,更好地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和引领作用,交流、推广先进经验,调动和激励高校辅导员育人工作的积极性,进一步提升辅导员工作的科学化水平,经研究决定,设立两项校级辅导员工作室,名单如下:

序号

项目单位

项目名称

负责人

1

学生处/团委

“成长服务”工作室

柯姗姗

2

学生处/团委

“安全教育”工作室

祝静静

 

希望各学院认真组织辅导员报名参与工作室各类培训和研讨活动,鼓励支持辅导员积极创新工作方式和方法,加快建设一支高素质、高质量、高水平的高校辅导员队伍,培养更多的育人名师。希望广大辅导员不断增强做好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自觉性和责任感,不断提升做好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素质和能力,努力成为学生的人生导师和健康成长的知心朋友。

 

 

 

 

                        安徽新华学院学生处

 二〇一七年三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