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 铮,男,商学院2014级市场营销本1班学生,学号:1345253137。
何田帅,男,商学院2014级市场营销本1班学生,学号:1441152159。
卢晓伟,男,商学院2014级市场营销本1班学生,学号:1441152128。
王军博,男,商学院2014级市场营销本1班学生,学号:1441152141。
王龙飞,男,商学院2014级市场营销本1班学生,学号:1441152142。
汪百胜,男,商学院2014级市场营销本1班学生,学号:1441152137。
李少海,男,商学院2014级市场营销本1班学生,学号:1441152120。
刘 勇,男,商学院2014级市场营销本1班学生,学号:1441152127。
冉宗坤,男,国际教育学院2016级经济与金融1班,学号:1643053114。
蒋一能,男,国际教育学院2016级经济与金融1班,学号:1643053101。
朱俊图,男,国际教育学院2016级经济与金融1班,学号:1643053102。
胡宇铮,男,国际教育学院2016级经济与金融1班,学号:1643053129。
许 傲,男,国际教育学院2016级经济与金融1班,学号:1643053143。
杨薪誉,男,国际教育学院2016级经济与金融1班,学号:1643053135。
方 明,男,国际教育学院2016级经济与金融1班,学号:1643053115。
张世博,男,国际教育学院2016级会计1班1班,学号:1633008107。
3月7日中午,胡铮在冉宗坤所开的小卖铺群里点了一瓶可乐,因无人送货,在小卖铺群里爆粗口,随后与群里的冉宗坤发生口角。下午5点20分左右,胡铮所带领的一群人(何田帅、卢晓伟、王军博、王龙飞、汪百胜、李少海、刘 勇)与冉宗坤所带领的一群人(蒋一能、朱俊图、胡宇铮、许傲、杨薪誉、方明、张世博)在8栋公寓楼3层楼梯口处发生肢体冲突。此行为严重违反校纪校规,影响极其恶劣。
为加强学生的教育管理,严肃校风校纪,经调查核实,依据《安徽新华学院学生宿舍管理规定》第三章第十八条和《安徽新华学院学生违规违纪处分管理规定》第二章第十一条的规定,给予胡铮、冉宗坤记过处分;给予何田帅、卢晓伟、王军博、王龙飞、汪百胜、李少海、刘 勇、蒋一能、朱俊图、胡宇铮、许傲、杨薪誉、方明、张世博严重警告处分。望广大同学引以为戒,遵守校规校纪。
依据《安徽新华学院学生违规违纪处分管理规定》如对本处分决定有异议,可在接到该处分决定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学院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诉。学生在接到学院处分决定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未提出申诉的,学院不再受理其提出的申诉。
安徽新华学院学生工作处
二〇一七年三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