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学生资助诚信教育主题月活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4-0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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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二级学院:

为培养我校学生树立诚信意识,扎实做好我校助学贷款学生毕业还款工作,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学生资助诚信教育主题月活动的通知》(皖教秘〔2014186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开展我校诚信教育主题月活动,具体要求如下:

一、活动主题:

    树立诚信意识 勇担时代使命

二、活动对象:

    统招类全日制在校生

三、活动时间:

    2014年5月125月30

四、活动形式:

各班级可结合主题班会活动、主题团日活动,通过开展主题班会、演讲比赛、征文比赛、签名宣誓等活动,宣讲诚实守信事迹,倡导契约精神,促使学生树立诚信观念、增强法律意识。毕业班应充分利用毕业生答辩返校时机,重点开展还款培训,开展诚信和金融知识教育,讲解还款流程,引导督促我校毕业生做好毕业确认工作,按时还款,珍惜个人信用。

五、活动要求:

1、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二级学院、各班级要高度重视开展“主题月”活动,制订具体的活动方案,精心安排,周密部署,要注重提升活动开展效果,增强学生的诚信意识,强化资助工作的育人效果,构建以诚信为荣的文化氛围。

2、创新形式,加强宣传。各二级学院、各班级应不断创新活动形式,丰富活动内容,充分调动学生参与的积极性,切实加强宣传,精心开展“主题月”活动,充分发挥新媒体宣传载体作用,形成有广度、有深度、有影响力的宣传声势。

3、认真梳理,及时总结。各二级学院要认真梳理、归纳“主题月”活动开展的情况与经验,于63前以电子版方式,将总结材料报送至学生处娄容榕OA。总结材料包括:本学院开展“主题月”活动的具体时间、宣传形式、活动内容、学生参加人次、好的做法及成效等,要求短、实、新,一般不超过1000字,并同时报送《学生资助诚信教育主题活动开展情况统计表》(见附件)。

特此通知

 

附件:《学生资助诚信教育主题活动开展情况统计表》

 

                                   安徽新华学院学生处

                                   二O一四年五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