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中国金谷•花桥国际商务城”奖学金... 

发布日期:2011-0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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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二级学院:

江苏昆山花桥经济技术开发区是我校在江苏的实训就业基地,也是全国重要的服务外包基地。花桥国际商务城与我校建立了长期的协作与交流。为鼓励我校大学生更加努力地学习和生活,花桥经济技术开发区在我校设立“中国金谷·花桥国际商务城奖学金”。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依据

1、《关于发放“中国金谷·花桥国际商务城奖学金、助学金”有关事项的通知》(省毕指〔20111号)

2、《安徽新华学院优秀学生奖学金实施与管理办法》

二、参评对象

全日制本、专科在校生中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学习成绩名列前茅,品学兼优,就学期间无处分及违纪违法行为,诚信度高。

三、参评条件

1、学习成绩优异。同专业学生比较排名和成绩高低;不同专业学生则从学习成绩的优异方面进行对比。历学年学习成绩稳定在专业前3名。

2、综合素质较高。在学习成绩出色的基础上,综合素质测评成绩应稳定在班级前5名。

3、获奖成绩突出。

4、在校期间未出现任何违纪违规,未受到任何处分。

5、讲诚信,讲文明。

6、生活朴素节俭。

四、评选名额:

每个二级学院限推荐1名奖学金推荐名单,由学院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负责审核,确定奖学金等级,确定报送上级部门的奖学金推荐人选。

最终奖项及人员分配如下:

奖项

人数

一等奖学金7000/

二等奖学金5000/

三等奖学金3000/

总金额(元)

人数

1

1

4

24000

 

四、评选工作具体要求

1、各二级学院要成立评选小组,负责对初选名单进行评议和审核。

2、因名额有限,各学院在选择推荐名单时应慎重考虑,从学生个人条件、家庭经济情况、在校影响力等各方面综合考虑。

3、在进行奖学金评选时,要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组织评选工作

4、各二级学院在评选过程中,要严肃慎重对待学生意见,对于学生反映的情况,要虚心听取,认真调查,全面了解真实情况,稳妥地处理好疑异问题。学生处也建立了投诉反馈渠道,接到学生投诉在第一时间反馈到各二级学院进行调查。

5、需报送的材料包括:

奖学金申请表、学生自荐信、学生证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每学年成绩单复印件、学生获奖证书复印件,以上所有材料由二级学院收齐后统一至院办加盖学校公章。

6、报送时间:315上午下班前。

6、学生处联系人:李彩平,电话:51495456019,电子邮箱:xsc@axhu.cn

 

 

附件1:《中国金谷·花桥国际商务城奖学金》申请表

附件2:关于发放“中国金谷.花桥国际商务城奖学金、助学金”有关事项的通知(省毕指【20111号)

附件3:公示期间反馈处理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