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第四届安徽新华学院“自立自强、励志成才... 

发布日期:2011-0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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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二级学院:

为深入宣传贯彻党和国家有关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充分发挥国家资助政策体系作用,激发大学生勤奋学习、积极进取、全面发展、勇攀高峰的热情,我校决定组织开展第四届安徽新华学院“自立自强、励志成才、报效祖国”演讲比赛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演讲主题

自立自强,励志成才,报效祖国。

二、演讲内容和形式

演讲内容要紧紧围绕主题——家庭经济困难,积极向上,自立成才,励志成才。结合自身学习和生活的实际情况,言之有物,篇幅不宜过长(演讲时间12分钟以内)。参赛者语言流畅,感情充沛,主题鲜明,表达完整,神态自然,富有感染力。演讲形式不限,可1人演讲,也可多人组队演讲。

三、比赛方式

演讲比赛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二级学院预赛。由各二级学院组织开展选拔赛,并推选1-2名(或组)同学参加学校决赛。

第二阶段:学校决赛。由各二级学院、教务处、学生处等共同组织专家评委,评出一、二、三等奖。

第三阶段:省级决赛。学校将推荐校内决赛产生的优秀选手参加省级决赛,团省委、省教育厅、财政厅等相关部门领导、专家为评委,组织比赛,比赛结果也分。

 四、时间安排

1、预赛:各二级学院自行安排,2010410前组织完成本学院的预赛活动。

2、决赛:时间拟定在413举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省级决赛:4月下旬,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有关要求

1、请各二级学院高度重视此项工作,认真组织广大学生积极参与到活动中来,对于条件非常符合要求的学生,二级学院要积极做工作推荐学生参加;有条件的二级学院,可以邀请2007年以来获得奖励资助的杰出校友作为特邀选手参赛。

2、在紧密围绕活动主题的情况下,积极鼓励演讲形式创新。

3、请各学院于411前将选拔参加决赛同学信息(见附件)及演讲稿(包括电子版)报送至学生处

六、表彰奖励

比赛结束后,学校和上级主管部门会对获奖学生颁发荣誉证书进行表彰,

七、活动组织

此次演讲比赛活动由安徽新华学院学生工作处主办。

 

                                                                安徽新华学院学生工作处

                                                                            二〇一一年三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