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学院召开《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培训会

发布日期:2017-0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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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月31日下午,商学院组织召开了《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41号令)培训解读会。商学院党总支副书记、行政副院长王飞及相关师生参会。

       会上,王飞副院长首先对《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修订的原因、背景、修订的重要意义做了介绍,以简明的图表展示了学生管理规定修订前后的变化内容,并对新的学生管理规定共计七章六十八条逐条的作了全面细致的解读,涉及学生的权利与义务、学籍管理、校园秩序与课外活动、奖励与处分、学生申诉等诸多方面。培训会上王飞副院长还列举了近年来发生的几起高校典型案例,生动的阐述了学生管理工作的特点及从中应该吸取的教训,最后还特别强调了高校学生管理规定修订工作中应该注意的问题。

       会后,王飞副院长要求全体与会人员要根据文件条款结合自身工作,高度重视、认真学习贯彻41号令文件精神,健全和完善管理制度,将管理与育人相结合,在实际工作中遇到相关问题不能推诿扯皮,做到学生管理工作有理有据,有法可依,切实推进学院学生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