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0-2011学年第二学期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工... 

发布日期:2011-0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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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二级学院:

为了做好学生思想教育与管理工作,促进学生德、智、体、能等方面全面发展,及时、客观地反映学生在该学期的各方面表现,同时为评优、评定奖学金、推优入党、推荐毕业生就业等工作提供可靠的参考依据,根据《安徽新华学院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办法》(修订),现开展我院2010-2011学年第二学期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工作。具体如下:

一、测评对象:2011级新生以外的全体同学

二、测评时间:201196-9月19

三、相关要求

1、学生素质综合测评是一项关系到每位学生切身利益的工作,是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的重要抓手,是学生评奖、评优工作的重要依据,因此做好此项工作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开展此项工作时,请各二级学院思想上要高度重视,务必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并确保有序进行。

2、在各级、各类学生组织中工作表现良好的学生,可在素质综合测评中加分。具体加分规定,见附表《奖励量分表》。各学生组织到指导老师处领取加分证明,由学生本人交给班级测评小组。学生务必在913之前将加分证明送达班级或测评小组,以免影响班级测评。加分证明必须由指导老师开具,并且须加盖学校部门公章(如总务处助理团学生的加分证明,必须盖总务处公章,助理团公章没有效力;各学生社团的加分证明,必须盖团委公章,社团公章没有效力),否则班级测评小组有权拒绝或不予加分。

3、学生干部所加分数需根据学生表现情况进行评定,要保证公平、公正、公开,所加分数客观真实。

4、对于校级和院级学生组织成员的加分,综合测评小组、辅导员可结合该生平时在班级的综合表现,给予全加、减加甚至不加。

5、为鼓励学生社团的发展,精品社团的学生干部加分标准参考校级学生干部(见奖励量分表)。

6、测评结果在班级公示3天,公示期间,如学生有异议,班级测评小组、辅导员、二级学院需进行核实和确认,同时做好相关记录。

7、测评结果公示期满,以二级学院为单位汇总,并于2011920(周二)统一报于学生处。报送材料:《综合素质测评班级汇总表》的纸质和电子版本。

学生处联系人:李彩平,联系电话:6019

特此通知

 

附件:1. 安徽新华学院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办法

      2. 新华学院学生素质综合测评班级汇总表

      3. 学生测评表

4. 奖励量分表

5. 处罚量分表

6. 加分证明

 

 

  安徽新华学院学生工作处

二〇一一年九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