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召开《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41号令)工作布置会

发布日期:2017-0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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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月18日下午,我校在第三会议室召开《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41号令)工作布置会校党委书记储国定、副校长王丽出席会议。学院办公室、学生处团委、保卫处、相关负责人,各二级学院执行院长、行政副院长、院长助理参加了此次会议。会议由王丽主持。

       汪俊东对《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41号令)中要求学校细化的26个问题向会议作了通报,并带领大家一起学习,逐一落实问题具体落实的细节。

       王丽指出,这次教育部新修订的学生管理规定有很多创新之处,如进一步强化要坚定社会主义办学方向、维护学生合法权益、鼓励大学生创新创业等。王丽强调,我们要做好顶层设计,坚持问题导向,系统梳理修订原来的学生管理制度;要成立学生申诉委员会,维护学生的合法权益;要加强对制度的研究和创新,聚焦鼓励大学生创新创业等问题,结合我校实际,出台相应的措施;要加大对“教育部41号令”的宣传力度,把学生管理这个根本制度贯彻好、落实好。王丽要求,各部门要把握时间进度,相互分工协作,由学生处、教务处、招生办、总务处、宣传处等相关职能部门组成工作小组,把教育部41号令完善得更加人性化,具有可操性。